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蓝志刚 记者朱俊兴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9日
2月8日,记者从章贡区工商部门获悉,为大力优化、完善赣州中心城区社区商业服务功能,推进社区连锁便利店建设,章贡区将提供政策扶持,打造一批“统一标志、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的社区便利店,构建“组织网络化、制度规范化、队伍专业化、设施配套化”的社区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将在河套老城区及章江新区所有社区实现便民连锁店全覆盖。
据悉,章贡区将积极引导国内外知名连锁零售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新建社区便利店,形成满足群众基本生活消费需求的社区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居民购物、缴费、家政服务需求满足在社区。为此,章贡区对社区连锁便利店提供了以下扶持政策:在河套老城区、章江新区新设符合建设标准与规范的连锁便利店并通过验收的企业,每个门店一次性给予建设扶持资金分别为1.5万元、2万元;凡在中心城区内开展经营的直营连锁门店,可由其在中心城区内的总店向总店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统一申报并缴税;连锁企业连锁门店在主业经营的基础上增加经营烟草、报刊、代收水电煤气等服务的,可由连锁企业总部向审批机关统一申请办理有关批准文件(批准文件后标注具体许可的经营门店),各连锁门店不需再办理相应批准文件,可由总部(或委托门店)持加盖总部印章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向门店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登记即可;在保证有效监督的前提下,工商、质检、卫生、税务、物价、药监、消防等部门对连锁企业及其门店的商品质量、商品价格、卫生状况、劳动用工等方面进行的执法检查,由区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进行,执法抽查比例和频率按法定要求从低掌握。从2012年起至2015年,每年度连锁店的建设应在10月前完成并开业,逾期不得享受以上有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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