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黄振文 记者刘燕 实习生刘柽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2日
2月20日,记者从赣州市物价局获悉,我市2011年通过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调查查处了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全市全年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99件,退回消费者190.465万元。
我市相关部门以推行商品房明码标价为突破口,实施了商品房售价备案制度和“一房一价、明码公示”规定,开展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价格欺诈行为的专项治理,对一家房地产公司和38个楼盘项目进行了处罚,有力规范了我市商品房销售秩序。相关部门还对赣县、上犹、大余、南康等地坚强量贩超市的价格欺诈行为进行查处,作出责令整改和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医药卫生、教育收费、涉企涉农收费、民爆器材销价、公路交通收费等多项检查。全市全年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99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1016.442万元,退回消费者190.465万元,实施经济制裁金额888.876万元,上缴财政698.411万元。同时,加大市场价格巡查、节假日价格督查,严厉处罚了部分超市虚构原价、低标高买的价格违法行为。
全市价格举报电话也充分发挥了为民排忧、护法维权的作用。全市全年共受理举报802件(其中政策咨询345件、违法行为举报457件),已办结767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99件,退回消费者金额119.08万元,实行经济制裁136.373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5.246万元,罚款12.047万元),为群众挽回了损失,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黄振文 记者刘燕 实习生刘柽)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