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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赣州市第五届“十大创业先锋”叶春元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连发 谢慧 记者任继众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3日

投之桃李 报之桑梓

——记赣州市第五届“十大创业先锋”叶春元

  “企业是社会的一分子,永远不可能离开社会环境而单独生存发展。公司能发展到今天,得益于改革开放和良好的政策和社会环境。而一家真正成功的企业,不应该只埋头搞事业,也应该心系社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不应该只有事业心,也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近日,与记者交流时,荣获赣州市第五届“十大创业先锋”称号的江西赣南鸿达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叶春元发出了这样一番感言,这也是他十多年来坚持不懈的行动和追求。

  昔日商贩 今朝老总

  1992年前,叶春元每天往返于罗坳至赣州五六个小时,主要靠贩卖土特产为业。在积累了一些资金后选择了做客运。1993年初,叶春元开始承包一辆中巴车,每天起早摸黑,在于赣线上运送旅客,日子过得虽苦犹甜。

  后来,于都至赣州客运线上的个体客运者日益增多。车主们为抢客源,纷争四起。面对这混乱的客运市场,叶春元把各自为营的16个业主,组成了于赣班线联营车队,结束了原来无序竞争的局面,为旅客赢得了良好的乘车出行环境。后来又以明显的优势竞得了于都至赣州的客运线路经营权,并注册成立了江西赣南鸿达运输有限公司。经过12年的努力,鸿达公司从16辆“扬子”“黄石”“顺达”中小巴汽车发展到现在的“金龙”“金旅”“宇通”等200余辆豪华大型客车,固定资产从11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5000多万元,公司员工发展到近500人。

  近年来,叶春元又把眼光投向了旅游、物流等产业。2008年,公司投资1400万元添置了20辆高二级豪华客车,开辟了精品旅游线路,组建了瑞金市鸿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于都鸿达旅行社有限公司。2010年3月,公司又投资1.2亿元在位于于都到赣州的323国道旁征地107亩筹建物流园,组建赣州鸿顺物流有限公司。

  爱心如海 互助共赢

  “做企业,先做人。”公司发展壮大中,叶春元非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公司确立“服务千万家、满意在鸿达”的宗旨。去年8月1日,在该公司汽车上,一位在江口下车的旅客将3名旅客的密码箱提走,箱中共有大学毕业证、派遣证、现金、摄像机、手机等物品,总价值5000余元。该车司机和乘务员发现后马上报警,被盗物品和钱用了半天时间就全部追回。

  “感谢鸿达公司在我们下岗工人就业困难时伸出了援助之手,为我们提供了就业机会。”一说起鸿达公司帮助下岗工人就业,原于都化肥厂下岗工人李肇祥总有说不完的感激话。由于企业改制、转产或停产,大批像李肇祥这样的职工下岗、待业。如今他已成为鸿达的一名职工,再也不用为就业的问题发愁了。叶春元告诉记者:“我是从困境中走出来的人,深知困难群体的生活滋味,所以就想多给下岗、待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一个就业的平台,助他们早日走出困境。现在我的公司500多名员工中,有400余人是下岗、待业和再就业人员及农民工。”不仅如此,公司在为员工投保了工伤意外保险之后,又率先在同行业中为员工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使员工们来得高兴,做得安心。仅此一项,公司每年支出60余万元。

  2010年3月,公司驾驶员王兆发的儿子被查患有白血病。为了挽救孩子的生命,叶春元动员公司员工献爱心,捐助王兆发18000多元,王兆发十分感激。

  公司员工张玲,原籍为新疆人,结婚后来到于都,没有工作,不巧的是,她丈夫又因车祸将他人撞伤,仅医疗费用就近3万元,伤者家属天天上门索要费用。得知这一遭遇后,叶春元不但接受了张玲的求职申请,还先从财务上借了一部分钱给她还医药费,使她脱离了生活窘境。

  叶春元对员工的帮助,也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员工主人翁意识和凝聚力,促进了公司事业的发展。

  回报社会 和谐共进

  叶春元无疑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由他掌舵的这家民营企业,下辖3个子公司、4个分公司、1个汽车修理厂,每年上缴给国家税收120余万元。而叶春元在热心公益事业方面的事迹更是值得称道。

  在于都,很多村组公路不通,交通困难,叶春元急群众之所急,尽管公司利润有限,但他如果了解到哪个村不通公路,哪里需要架桥,哪里要砌涵洞,哪里要垒堤坝,他都慷慨解囊,至今他已出资180多万元用于修路、架桥等公益事业。

  2008年5月,奥运火炬在江西传递,公司共派出车辆160多趟次,承担整个江西境内的奥运火炬传递任务,此举相当于为奥运火炬传递赞助10多万元,受到北京奥组委和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也得到了瑞金市政府的嘉奖。

  自2005年以来,公司每年还在自己的营运线路上开展“回报社会,感恩百姓”票价优惠活动,以回报广大群众对鸿达客运事业的支持。去年11月,公司在银坑线开展感恩百姓票价优惠月活动,仅一个月就优惠百姓20多万元,深受群众的赞誉。2008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叶春元带领公司员工,短短一天时间捐款3.7万元。今年2月份,《罗坳镇志》编修出版,叶春元捐助2万元。当得知罗坳镇部分特困群体因生活困难无资金参加新农保时,叶春元又捐助了2万元,为200名困难群众解决了后顾之忧。

  十多年来,鸿达公司每年为社会的公益事业尽上一份义务和责任,捐赠数额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元,用实际行动践行一个共产党员的宗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叶春元的善举,不仅在十里八乡传为佳话,也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公认。2010年,叶春元被省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光荣称号;2011年,鸿达公司被赣州市政府授予“赣州市非公有制百家先进企业”称号;2011年,由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赣南日报社、赣州人民广播电台、赣州电视台共同主办的赣州市第五届“十大创业先锋”评选活动中,叶春元脱颖而出,被评为赣州市“十大创业先锋”。(连发 谢慧 记者任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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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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