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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十二五”规划将出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箭在弦上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刘国锋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8日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卫生部权威人士处获悉,医改“十二五”规划有望于近日发布。就市场普遍关注的医疗支付制度改革问题,该人士透露,不同地区情况不一致,管理层倾向于推进基层医疗按总额和人头付费,住院医疗按病种付费为主,但预计施行仍面临诸多难题,尚处于不断讨论中。

  医保控费形势日趋严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陈金甫近日在中国公立医院改革高层论坛上表示,医保与医药始终在博弈中追求平衡,医保付费机制不同于制度规定,而是一种调节杠杆。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减速通道,医药费用却将进入快速增长通道。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院长梁鸿结合上海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经验介绍称,新医改背景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十分紧迫,未来的医保控费形势将更为严峻,上海支付方式改革有一定成效还不稳定,但各支付方式改革的环境与条件尚不完备。

  据介绍,按服务项目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付费、按人头付费以及混合支付方式付费是主要的付费方式。但不同支付方式各有利弊,对医疗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产生不同影响。梁鸿认为,以家庭责任医生为基础的按人头付费是未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国际趋势。

  药品定价趋向市场化

  按照卫生部工作重点,2012年将先行在300个县试点破除“以药养医”,而实施支付制度改革被视为破解“以药养医”的重要途径。随着支付方式的改革,药品定价的市场化也有望逐步实现。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权威人士在公立医院改革高层论坛上表示,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需推进综合改革,逐步降低直至取消药品加成管制。

  该人士认为,应让公立与民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各省药品集中招标中标价作为销售最高限价,允许医疗机构在中标目录范围内自主与医药企业展开谈判,自主采购,允许医疗机构自主确定药品加成率,只要最终销售价格不超过中标价即可。鼓励企业或非营利性组织为医疗机构提供药品集中询价和采购服务。包括药事服务在内的医疗服务应按包括民营机构在内的社会平均服务成本确定价格,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和服务价值。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认为,新医改中的药品定价可能面临新的问题,可考虑逐步放开药品加成或解除药品加成管制,以及推行医保打包付费等途径来完善政策。

  业内人士表示,部分试点地区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已经对改革动力较弱的公立医院产生压力,通过医保支付改革破除“以药养医”已箭在弦上。一位券商人士27日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在基层医疗探索按人头付费符合国内医疗情况实际,而一旦取消“以药养医”各级财政支出可能面临较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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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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