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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行业黑幕:富了公司亏了国家苦了司机

来源:法治周末    作者:肖莎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7日

    出租车经营权是稀有的垄断性资源,出租车公司一旦以很少的钱从国家取得,就可以高枕无忧地坐收渔利,盘剥司机。多少年来,对出租车公司的合理监管一直就未尽如人意

  2月28日,北京的出租车司机张伟在广播上听到一条消息: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三部门负责人表示,全国各地将逐步推行出租汽车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代替目前承包挂靠制;同时还将普遍开展以车辆承包费用(即“份子钱”)、社会保险、劳动收入、休息休假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

  那一天,张伟和往常一样,凌晨4点钟起床,坐两个小时公交车从顺义到城里交班拿车,开车开到下午1点左右,正是犯困的时候。本来已经昏昏欲睡的张伟,听到“份子钱”三个字顿时精神了起来。

  开了近10年出租车的张伟觉得,无论是企业员工制还是承包挂靠制,都是要交份子钱的,如果份子钱真能跟公司协商有所降低,日子会好过一些。

  但直到3月5日,张伟也没从公司方面听到任何好消息。

  张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北京出租车司机本来准备在2月27日和28日举行罢工,因为油价一直在涨,份子钱却一直不降,出租车行业越来越不好干,但后来罢工并未成行。

  “出租车行业的问题远不是员工制、工资集体协商可以解决的,当前出租车行业存在的份子钱高、黑车多、出租车司机频频罢工、打车难等问题的根源,在于出租车行业数量控制、准入限制等管理体制导致的行业垄断。”长期关注出租车行业改革的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由晨立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份子钱背后的垄断体制

  “份子钱已经从以前的1000多元涨到了3200元(张伟是双班司机,双班车每车每月向公司交份子钱共6400元;其所在公司单班司机每车每月交份子钱5000元左右),油价也从原来的每升三四元涨到将近每升8元,但收入却没有相应增长。我现在每天早上起来,脑子里就要算一下,交给公司3200元的份子钱挣够了没有。一个月拉活的钱,1/3交给公司,1/3是油费,剩下的1/3才是纯收入,也就3000多元。所以基本上一个月有一大半时间是白干的。”谈到份子钱,张伟不由地激动起来。

  和张伟一样,中国绝大多数城市的出租车司机都要向公司交份子钱,而这和当下的出租车经营模式有关。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出租车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公司经营模式,也称承包挂靠制,即出租车经营权(即平时所说的牌照)归公司所有,由公司买车把经营权承包给个人,个人每月向公司上缴份子钱和管理费,或由个人出钱买车、一次性支付牌照费(经营权使用费)后挂靠到公司名下,每月只向公司上缴管理费;一种是个体经营模式,即政府把出租车经营权直接授权给个人,个人经营的收入扣去油钱、修理费等,都归个人所有。

  “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都是公司制模式下的承包挂靠制,新入行的出租车司机并没有太多的选择,一般只能选择向出租车公司承包经营权。温州则是少数推广个体制模式的城市。”由晨立说。

  在张伟眼里,那些为数不多的个体出租车经营者太幸福了,他们每天只用工作五六个小时,就可以赚取跟张伟一样的收入。

  1993年以前,对出租车牌照的审批并无限制,各地出租车行业迅猛发展,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司机收入下降、交通拥堵等负面问题。随后各地开始对出租车行业进行严格的数量控制和准入限制,纷纷停办出租车企业,并停止向个人发放牌照。紧接着各地政府又推行公司制、规模化运营,随着公司之间不断的兼并,原有的牌照资源掌握在少数大公司手中。

  2004年,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各地政府相继发文确认了出租车行业作为公共交通的一部分,实行特许经营,并继续以特许经营的名义对出租车行业进行数量控制和准入限制。

  法治周末记者查阅各地出租车经营权出让的相关管理办法后发现,在出租车经营权的取得上,出租车公司几乎占据了垄断地位。一方面,出租车经营权基本均由出租车公司取得,公司只需向政府缴纳每车每年5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使用费(北京等少数地区实行无偿出让,出租车公司无需缴纳使用费),而出租车司机交给公司的份子钱却高达每月每车3000元至5000元。另一方面,对于少量、新增的出租车经营权则会通过拍卖或招投标的方式有偿出让,而由于种种限制性条件,出租车公司之外的个体经营者很难获得竞标资格。

  同样长期关注出租车行业的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欧爱文认为,由于对出租车行业实行特许经营,进行数量控制和准入限制,出租车公司对出租车的经营权形成了垄断性占有,出租车公司在用较少的钱获得出租车经营权后,就可以不劳而获地坐收高额份子钱,而在底层拼命工作的出租车司机却只能分得很少利润,这也是导致出租车司机对公司不满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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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周末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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