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彭斐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9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
3月5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提到上述话语时,加重了语气,代表们为此回以热烈掌声。
正是在这份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出,将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去年12月27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就提出,“要精心设计征地制度改革方案,加快开展相关工作,明年(2012年)一定要出台相应法规”。事实上,中央高层密集表态以及相关迹象表明,2012年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已是“板上钉钉”之事。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相关条例出台时机已经成熟,条例怎样承载保护农民权益的重任,值得关注。
制定条例列入今年重点工作
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政策”的条款中指出,“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有关条款,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2月15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将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列为今年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
2月20日,国务院公布最近一批关键部委的人事任免名单时,原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被任命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知情人士透露,甘藏春此次职务变动,应与推动《土地管理法》修订进程有关。甘藏春就任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后,预计将分管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的起草工作。
3月5日,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认真搞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是2012年的主要任务之一。
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德平表示,围绕土地问题而产生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而土地财政亦已走到难以持续的节点。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多有探索,有的探索和试验甚至已突破了现行法律法规。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指出,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改革方向,是当前征地制度改革非常重要的突破口。
胡德平认为,2012年是本届政府任期最后一年,推动土地制度改革被列入这一年工作的重点之一,土地管理法修订、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制订均有望在年内完成。
但陈锡文也表示了担忧。他认为,上述改革的最大阻力将来源于地方政府,因为如此一来,地方土地财政将大幅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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