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0日
4月19日,卫生部、保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为保险机构服务民生开辟了绿色通道。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险资也有望从中获利,分食亿元市场蛋糕。
⊙记者 卢晓平 郭一信 ○编辑 艾家静
看点一 政府花钱买服务
钱从哪来?这是市场最为关心的问题。新农合本身资金有限,如果再支付给保险公司一部分经办费用,自然会削减资金量。
卫生部官员一句话便化解了上述担心——政府埋单。
据卫生部农村卫生司副司长聂春雷介绍,购买经办服务的费用,由政府另外支付,不会削减新农合基金总量。
在此背景下,对于经办方商业保险机构的有效监管就至关重要。
据介绍,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应采取支付委托方式,由支付相关部门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经办服务协议。原则上,委托经办服务周期不得少于3年。
下一步,各级卫生、财政部门将会同保险监管等部门做好商业保险机构的遴选工作,并合理确定委托经办费用。
看点二 险企入围门槛高
号角已响,但险企参与新农合门槛重重。
按照指导意见,商业保险机构应当取得健康保险业务资质;同时,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能够组建具有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管员队伍,并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即时结报点,或者具备远程即时结报条件。
另外,商业保险机构总部还需同意分支机构参与新农合业务经办工作,并承诺提供相关支持。
面对新农合这块大蛋糕,大型险企动作频频。截至目前,已有人保、人寿等保险公司纷纷与地方政府合作,摸索开拓发展路径,并涌现了不少典型——比如“番禺模式”“江阴模式”“晋江模式”“洛阳模式”等,都引起各方高度重视,未来可供借鉴推广。
看点三 今年推创新举措
力推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经办业务的同时,本报记者获悉,有关部门正在就“新农合资金直接购买商业保险”研究制定指导意见,今年有望实现突破。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4月17日召开的卫生系统医改工作部署会议上明确表示,利用部分新农合资金购买商业保险是近期主要推进项目之一。
卫生部农村卫生司司长杨清亦证实:商业保险直接参与新农合主要针对重大疾病的补充医疗保险,“今年将在部分地区继续探索试点。”
“目前卫生部、保监会、医改办等多部门正就相关工作进行研讨,”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龚贻生对记者表示,有关指导意见有望在今年出台,届时新农合联手商业保险将有进一步突破。
(上海证券报 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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