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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称个税费用扣除将考虑家庭负担差异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5日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表示,现行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无法解决具体家庭支出差异性问题,我国正为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模式创造条件。

公众提出,香港等地有许多针对居民个人的税收优惠,比如供养长辈、太太全职在家都会有一定税收减免,我们的税收政策是否有朝此方向推进的打算。

税务总局表示,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分项征税办法,这种模式没有直接设计教育、赡养老人、扶养子女等专项扣除。但在实际上,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减除标准的确定是以社会平均消费支出为依据,包括了家庭生活支出、教育、医疗、赡养老人、扶养子女等项目的平均数额。当然,这个平均数额无法解决具体家庭支出的差异性问题。今后我国个税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税总还表示,现行税收政策对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给予了一定的优惠,但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在1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不具可行性。(记者 赵鹏)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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