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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零售企业收店庆费属违规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本报讯 记者陈艳伟报道:大型零售企业收取店庆费、新店开业费已明确属违规。昨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日前印发《江西省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联合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部分大型超市、家电连锁卖场等大型零售企业规范促销服务费、禁止违规收费、落实明码标价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禁止六项违规收费,同时将加大对跨地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收取店庆费等属违规

  根据《方案》,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的合同费、搬运费、配送费、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销售或结账信息查询费、刷卡费、条码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新供应商进店费)、无条件返利等均属于违规收费。

  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任何费用,均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形式,可以是标价牌、价目表、价格(收费)手册或者电视显示屏、电脑查询、多媒体终端等;明码标价的内容,应包括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没有明码标价,或者收费项目、标准、金额等与明码标价不一致的,均应予以清理整顿。

  南昌是检查重点地区

  记者了解到,此次联合检查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参加的联合检查组,重点负责检查南昌市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

  同时,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等六部门将分组到各设区市组成检查组,于下月5日~15日,深入各设区市开展联合检查。

  此次联合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和实地检查的形式进行。省协调小组成员将积极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加大对跨地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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