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2日
4月27日,笔者从兴国纪检部门获悉,今年以来,该县按照“公正、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确保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常态运行。一季度,该县25个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共完成各类交易项目19项,总交易额130余万元,实现资金效益9万元。
据了解,该县各乡镇成立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领导、协调等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工作职责和规定,规定业主为村且单项合同预算价在10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单项或批量金额在3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物资或公共服务采购项目以及村级公共资源租赁、出转让都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交易。在交易过程中,各乡镇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切实避免暗箱操作。(曾祥海 廖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