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胡芳 记者廖祥云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5日
5月4日,记者从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目前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截至5月4日,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146家涉嫌违法的药品经营企业立案进行了查处,责令12家药品零售企业停业整顿,收回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3份。
据悉,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将持续至6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或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等行为。在药品流通环节,将重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是否存在“过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或向无证单位和个人批发药品,对购销票据、记录和库存药品的审核不严格,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不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不一致等行为;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存在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的销售去向不清,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截至5月4日,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出动执法人员10402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31家次,药品批发企业107家次,药品零售企业3973家次,抽验药品241批次,其中抽验不合格药品10批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41份,对146家涉嫌违法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对45家药品零售企业发出警告,责令12家药品零售企业停业整顿,收回GSP认证证书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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