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记者李华林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5日
本站讯(记者李华林) 日前,省政府金融办印发了《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计划的通知》。根据省政府金融办统筹安排,今年赣州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计划为10家。
根据省政府金融办要求,结合今年初各县(市、区)上报的设立计划及日常的监管情况,我市对2012年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计划作出了具体安排。其中,南康市2家,大余县、上犹县、龙南县、定南县、安远县、于都县、宁都县、兴国县各1家。
2011年,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及各地骨干企业的踊跃参与下,基本实现了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县域全覆盖。截止目前,我市共批复筹建小额贷款公司28家、批复开业25家,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列全省第二位。(赣州金融网)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