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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3日

 6月12日,记者从市民营企业管理局获悉,为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推动全市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日前,我市已出台了进一步放宽小型微型企业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加大对其财税支持等一系列政策,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放宽出资方式

家庭住宅可成企业住所

在企业出资方式方面,我市支持小微企业投资人用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房产权、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股权、债权转股权等方式作价出资,投资兴办小型微型有限公司和增加注册资本,允许非货币财产出资额比例放宽至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在小型微型企业住所要求方面,我市允许网络销售、动漫设计、广告制作等服务性小型微型企业以经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审查同意使用的家庭住宅作为企业住所进行登记。小型微型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所有权证的,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所(经营场所)权属证明,即可作为登记注册的有效材料;在有形市场内设立小型微型企业的,市场主办单位出具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文件,可作为该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对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申办小型微型企业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申请人可以持租房协议及园区管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加强金融信贷支持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为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我市将积极支持和配合担保公司进行业务创新,为中小企业创建良好融资空间。市政府要求财政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县(市、区),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规模达到1亿元以上;财政收入在5亿元至10亿元的县(市、区),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规模达到5000万元以上;财政收入在5亿元以下的县(市、区),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规模达到3000万元以上。全市各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用原则上不高于1%,贷款担保额度达到注册资本金5倍以上。

支持小微企业利用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融资租赁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改善企业财务状况。鼓励信托公司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小微企业提供信托融资服务。

■加大商标培育力度

提供人才支持

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注册商标的奖励和补助力度,对获得国家工商总局行政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和被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的申请人,市政府将给予每件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由受益财政将给予一定的奖励。为加大企业商标的保护力度,我市将严厉查处侵犯小型微型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印制小型微型企业商标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小型微型企业的合法权益。

为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人才支持,我市将依托市内大中专院校,并由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150万元创业大学培训资金,用于开展以创业促就业、提高企业员工素质的各类培训和对参加创业培训的管理人员、培训机构的补贴。(邱吉生 记者黄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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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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