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新网-新世纪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5日
[导读]胡俊42岁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成为“土地爷”四年之后,因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被“双开”
曾经意气风发的学者型官员胡俊,如何蜕变成上海滩的腐败“土地爷”
胡俊的前半生,意气风发:27岁博士毕业,29岁成为同济大学最年轻的副教授之一;31岁从政,42岁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下称规土局)副局长。
然而,成为“土地爷”四年之后,年仅46岁的胡俊已风光不再。2012年3月,上海市纪检监察部门发布消息,胡俊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严重违纪涉嫌犯罪,已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此后的6月18日,胡俊出现在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的刑事被告席,被控受贿700万余元人民币。
检方指控胡俊受贿的情节共有七起,贯穿其在上海市静安区、崇明县以及市规土局任职的三个时期。
受贿事由主要集中在土地规划和使用领域,他被控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开发商违规签发用地审批、更改土地用途、增加建设用地面积、撤销闲置用地公告、签署强拆文件等,几乎涵盖了土地领域腐败的各种形式。
从政数年后,胡俊由谨慎受贿到主动向开发商“借钱”买房,一个学者型官员最终蜕变成贪腐的“土地爷”。
学者型官员
1966年5月出生于南京的胡俊,曾就读于南京大学人文地理专业,专攻城市与区域规划,1993年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毕业当年,胡俊到了上海,进入同济大学,成为中国第一批城市规划专业的博士后。
两年后,29岁的胡俊博士后出站,被破格评选为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
除了教学,胡俊还担任中国规划学会城市经济学术委员会理事,先后著作或参编《中国城市:模式及其演进》《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与区域研究》等专著和高校教材,主持和参与了全国多个省市的城市规划设计。
胡俊在庭审时称,“抱着为上海城市规划化管理尽微薄之力的理想,加入了公务员的队伍”。
1997年起,胡俊历任静安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2003年3月起历任崇明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2008年至案发前任上海市规土局副局长。
这三个时期内,胡俊均主管过辖区内的规划和土地使用工作。他还曾担任上海市规土局新闻发言人。
胡俊一直被外界评价为优秀的学者型官员。多位接触过胡俊的人士均称赞,胡俊思维敏捷,业务能力过硬,在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管理方面的专业素养很高。
2003年至2008年,胡俊任崇明县政府副县长期间,崇明作为上海市内惟一的县(其他均为区——编者注),正进入跃进式发展阶段。胡俊先后分管规划、房地、小城镇建设、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涵盖崇明建设发展期大多数重要项目。
2005年出台的崇明三岛规划,将崇明定位为综合生态岛、海洋装备岛、生态休闲岛,将大力发展生态项目和小城镇建设。该规划被上海市相关领导称赞为“定位准确,具有前瞻性”,东滩湿地公园等生态项目成为上海城市规划的亮点之一,常被作为上海市接待来宾的参观项目。
上海社保案之后,受到巨大震荡的上海房地系统,于2008年“房地分家”——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被拆分,分别成立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及规土局(后者合并了原规划局——编者注)。胡俊即于2008年当年转任上海市规土局副局长,主要负责上海市整体规划管理和土地利用管理,分管该局总体规划处、土地利用处等部门。
上海市近年推出的几大新城建设规划,胡俊正是主设计师之一,业界曾普遍认为其仕途前景无量。
上海土地出让方式的一次“变革”即发生在胡俊主政期间。
2010年,上海土地出让市场引入预申请制度,被称为上海版“勾地制”,指土地在正式挂牌出让前,由单位或个人对感兴趣的土地向政府表明购买意向并出价,在政府认可其出价后,再行招标、拍卖、挂牌的交易方式。
该制度是香港自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一直采用的土地供应方式,上海市政府在土地市场灼热未减的2010年推行此制度,曾被业界认为“欲稳住上海高地价,变相推高了房价”。
台湾籍房地产分析师蔡为民曾告诉财新记者,政府采用勾地方式推地,可以先了解开发商的心理,为土地的定价做参考,是出于保证地价的需求。市场低迷时,也可以保证地块不流拍,对政府来说一举数得。
该制度在上海试行后出让的第一幅土地——外滩8-1地块,即以92.2亿元的价格,在“招拍挂”市场创下了全国“地王”的纪录。
谨慎受贿
在2012年6月18日出庭受审时,胡俊换掉了此前常用的无框眼镜,带上显得年轻的黑框眼镜。走上被告席前,他神情镇定嘴角带笑,还向旁听席上的家人点头致意。
胡俊在庭审中陈述称,“我原以为,只要不是帮助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就不会触犯法律”。
学者出身的胡俊,面对诱惑之初也曾颇为谨慎。根据检方的指控,胡俊的第一次受贿,是开发商给予的低于市场价的“特惠房”。
2002年11月,胡俊用78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中凯城市之光一期一套150平方米的房产,而当时的市价为11500元/平方米。2004年1月,胡俊以200余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出。
2004年,胡俊又以1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该楼盘二期一套199平方米的房产,而当时的市价超过2万元/平方米。2006年,该房屋以595万元的价格卖出。
检方称,仅通过这两套“特惠房”的差价,胡俊就获利201万元。
这两套房子,胡俊都没有用自己的名字购买,而是分别使用其一位大学同学和同济大学前同事的名义。
其中第二套房产,名义购买者戴晓辉是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下称同济规划院)主任规划师,为胡俊垫资近200万元,胡俊售房后才将本金还于戴晓辉。
公诉人讯问,为何不用自己的名义购买,胡俊称“怕影响不好”。
中凯城市之光的开发商上海中凯置业有限公司相应地得到了胡俊的关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签发加速。
此外,在该项目的拆迁过程中,静安区卫生防疫站旧址的拆迁长期没有解决,为此胡俊出面和静安区卫生局交涉,促成双方谈判。
而且,在双方拆迁协议没有签署,项目动拆迁尚未完成的情况下,静安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就违规签发了用地许可证。胡俊对此解释的理由是,“旧城改造中,很多项目都是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