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7日
为帮助各地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日前,市财政局积极履行职能,根据各县(市、区)受灾情况,下拨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灾后重建。
据悉,连日来,全市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地区出现大暴雨,部分县(市、区)灾情较为严重,受灾面广,受灾程度深。受灾期间,市财政局积极履行职能,紧急调度了救灾资金1000万元,及时下达到崇义县、宁都县、兴国县、石城县等12个县(市、区),用于抗洪救灾、灾民生活救助以及农林水等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市财政局要求各有关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肖鹏 刘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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