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6日
近日,会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举行简短的仪式,现场发放2011年度重大疾病参合患者住院费用的再次补偿金,这是会昌县首次对重大疾病参合患者的住院费用给予再次补偿。
据了解,为进一步发挥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能力,提高对参合农民重大疾病治疗的补偿水平,从2011年8月开始,会昌县实行新农合重大疾病住院费用补偿制度。该制度是指在一个保障年度内,对患有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等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民,其住院费用减去原新农合住院补偿和各种救助、捐助后,住院费用自付金额还超过5万元以上的,由新农合住院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再次进行补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2011年度,会昌县共对5名重大疾病参合患者的住院费用给予再次补偿,补偿金额为7.86万元。“新农合制度是党和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我们将继续探索完善重大疾病住院费用补偿制度,充分发挥合作医疗政策的更大作用,努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不断减轻农民的看病负担。”该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钟良永真切地说。(蔡伟平 邹松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