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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队员的公告

来源:寻乌县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30日

    因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劳动合同制巡防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2、普通全日制公安专科学校应、历届毕业生或具有高中、中专学历的退伍军人。

      3、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二、人员性质及管理

      人员属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三、人员待遇

       待遇1500元/月(含医疗、养老、人身意外保险)。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签订劳动合同。

      (一)  报名

      1、报名日期:自公告之日至2012年8月10日止。

      2、报名地点:寻乌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3、须带材料:个人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按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打分,测试项目为:1000米、立定跳远,总分为2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选。

      (四)笔试

      1、笔试内容: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占60分);②公文写作与其他(占40分)。二科合为一卷,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体能测试分数加上笔试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安局审查批准后,由县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一年期劳动用工合同。享受规定待遇。

      本公告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285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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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寻乌县政府网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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