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31日
7月27日,记者从赣州市水土保持局了解到,《2013-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江西省实施规划编制》日前出炉,我市18个县(市、区)全部列入此次规划,实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全覆盖。
据了解,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安排专项资金,在水土流失严重的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有计划、有步骤、集中连片,把水土流失治理与促进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重点工程。自1983年以来,工程已实施四期,我市的项目区范围由最初的兴国1个县扩大到15个县,并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为进一步加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投入力度,在财政部的支持下,2013年至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将继续实施,项目以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经济欠发达的一类和二类革命老区县为实施重点,选取全国20个省份的279个县开展项目实施。其中,我市18个县(市、区)被列入规划范围,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2080平方公里。(记者余书福 实习生蔡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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