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江西经济新闻 >> 正文内容

农民有了"家庭医生" 江西试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来源: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1日

    7月31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江西省将实施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今年年底前,全省有20%的行政村卫生室开展这一试点。

 

  据了解,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地区,农村居民可自愿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也可以户为单位与乡村医生签约,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农村居民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动续(解)约或另选签约乡村医生。

  乡村医生在服务期间,将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接受居民监督打分。同时,为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等服务。    

  据悉,此次试点乡村医生服务报酬的经费来源,主要由县级财政卫生防疫津贴、省级财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贴(即乡医完成40%的基本公卫任务所得)、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财政补贴和一般诊疗费收入五部分组成。签约内容外以及未签约居民的诊疗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按照江西省的规定,每年初,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50%,通过乡镇卫生院作为基本补助足额发放给签约乡村医生,剩余的50%年底绩效考核合格后发放;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经办机构按月核拨。

    记者张绪鸿

来源:江西日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