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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百强总利润仅为苹果四成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9日

    商报讯(记者 吴辰光)根据工信部日前公布的2011年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评比结果,我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84亿元(折合138亿美元),仅为苹果利润的40%左右。

  根据榜单,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前三名分别是华为、联想海尔,主营业务收入均超过1000亿元。但与2011财年苹果净营收1082.49亿美元相比,这几家企业都只有苹果公司年收入的1/6左右。尽管苹果2010财年收入仅为652.25亿美元,但到2011年其已跃升为美国第一大高科技企业。

  我国整个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合计1.7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在利润方面,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84亿元,占全行业总量的27%。而2011财年,苹果公司净利润337.9亿美元,比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加起来的利润还多一倍多。

  不过,对于苹果的高利润,有业内人士认为是苹果太过抠门。“为富不仁这个词用在苹果公司身上一点儿都不过分,在高营收的背后,却对员工、代工企业显得非常苛刻。”国内一家苹果供应商的内部人士向记者说道。

  据悉,作为苹果的合作伙伴,富士康母公司鸿海的利润率从2006年的5.9%降到2%左右。虽然富士康为苹果生产iPhone和iPad,但是所赚取的利润却很微薄。据一项美国学者的调查数据显示,每销售一台iPhone,台湾仅能分到0.5%的利润,iPad为2%;美国却能分到58.5%和30%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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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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