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8日
8月15日,在赣县长洛乡中坑村,当地农民在拆除危旧土坯房。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中,赣县在实施建房补助的基础上,还按照主房每平方米30元、杂房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给予拆房补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拆旧建新的积极性。特约记者朱建华 摄
“注重调查摸底,注重规划引领,注重示范创新,推进落实很快。”记者在8月17日召开的全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目前全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呈现出“三个注重,一个快”的特点,各地各部门正迅速行动,组建机构、制订方案、细分任务,使土坯房改造工作有序推进。会议对土坯房改造工作的下一步重点进行了部署,并于18日起开展第一次调研督察。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是《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一项惠及广大农户的民心工程。目前,全市18个县(市、区)和赣州开发区都制定下发了土坯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全面部署了今年土坯房改造的任务,启动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示范点建设。各地在集中新建点拆旧和平整土地上已初见成效,全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氛围浓厚。
目前,土坯房改造工作的16个配套方案中,有9个已下发。市“三送”办专门下发了“三送”干部对接帮扶工作方案,对市派“三送”工作队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市委农工部、市人社局、市国土局等结合部门职责,出台了相关方案或政策。
会议指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全市上下要把“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与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对农村危旧土坯房农户全覆盖帮扶。同时要坚持原则,把握好宅基地选择、建房面积、建材价格等重点环节和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切实把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这件大事办好办实。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注意把握和处理好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的关系,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农民自治和农民自主决策;要认真处理好政策帮扶与农民主体地位的关系,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好村民理事会的引领作用;要注意处理好尊重市场规律与加强政府监管的关系,不能违背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的规律,政府有关部门要加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强对影响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乱收费、乱涨价等行为的监管;要正确处理好加快整体推进与确保工程质量的关系,不断简化各种审批、审核程序,在保证材料供应的同时更要管住质量;要认真处理好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与生产发展的关系,真正通过土坯房的改造,同步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步推动产业发展,最终达到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
据了解,为全面掌握全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启动和实施进展情况,从18日开始将进行为期4天的第一次调研督察。督察组将通过现场察看,督促检查推进措施和集中新建点建设情况,总结各地经验做法,调研收集各地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建议和农民诉求。(记者胡中)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