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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集团获股权和不动产投资全牌照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杨倩雯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7日

作为保险公司的重要投资渠道,在险资13条之一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下发之后,各大保险公司纷纷递上备案申请,以期早日获取股权和不动产投资牌照,继续其投资征程。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日前从中国太保(601601.SH)获悉,经中国保监会审核和现场验收,中国太保集团旗下产险、寿险及资产管理公司均获得股权投资和不动产投资双牌照。据了解,这也是保险行业内第一家产、寿险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同时获得股权投资和不动产投资全牌照的保险集团公司。

据悉,除了中国太保外,仅有太平人寿等少数几家保险企业获得了股权和不动产投资双牌照。

业内人士表示,获得股权投资和不动产投资双牌照意味着保险公司在投资领域方面拓宽了资金运用渠道,扩大了资产配置空间,分散投资风险,从而为提升投资收益获得了更大的可能性;而从股权投资和不动产投资本身的特性来看,能够更好地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平衡,提升风险调整收益。一位中型保险公司投资负责人曾对本报记者表示,在险资13条所放开的投资领域中,对于股权和不动产的放开是最受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欢迎的条款之一。

在上月发布的《通知》中,保监会对股权和不动产的投资门槛和投资比例双双放宽。在投资门槛上,不再执行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的规定,同时放宽对保险公司净资产和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要求;而在投资比例上,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账面余额由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调整为10%。同时《通知》在一些品种的比例计算上允许“合并”,例如保险公司投资非自用性不动产、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其中,投资非自用性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5%;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和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业内人士认为,允许“合并”计算无疑又是对投资比例限制的进一步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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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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