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张兰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8日
8月26日凌晨2时40分许,包茂高速公路陕西境内延安市安塞段化子坪服务区南出口200米处发生一起客车与运送甲醇的货运车追尾碰撞交通事故。事故引发甲醇泄漏起火,并导致客车起火,造成客车上36人死亡,3人受伤,其中一男一女伤势较为严重,目前在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救治。
据了解,发生事故的客车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运输集团公司,由呼和浩特市发往西安市,车牌号为蒙AK1475。与前述客车发生碰撞的货车则隶属于河南省孟州市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牌号为豫HD6962,从陕西榆林市能化有限公司装载甲醇运到山东。这两辆事故车辆均由当地人保财险承保。其中,卧辅客车在事故中全损,由人保财险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承保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20万元,共保39座。油罐货车挂车在事故中严重烧毁,由人保财险河南省孟州支公司承保主车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23.5万元,第三者责任保险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5万元、乘客10万元,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35万元,挂车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机动车损失险9.6万元,第三者责任保险5万元。
“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延安办事处闻讯后,立即启动特大事故应急预案,迅速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通知人保财险延安市分公司、人保财险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安塞县保险行业自律小组,共同前往事故现场开展相关工作,同时积极与人保财险河南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联系。”据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的一位负责人介绍,8月27日下午4时30分成立保险理赔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全力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工作。陕西保监局局长助理舒晓鸿、产险处处长井正萌已赶往事故现场,以“特事特办、特事快办”的原则尽快使死难者家属得到赔偿。
据悉,目前国家公安部、安监总局,陕西省委、省政府,延安市委、市政府及安塞县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都已先后到达现场,事故处理正在进行中,36名遇难者尸体已经运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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