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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启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

来源:今视网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31日


 

  今视网讯 8月30日,江西省民政厅与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在南昌签订《共同推进农村住房保险的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农村住房保险承保、理赔、宣传、培训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江西省政府胡幼桃副省长、林彬杨副秘书长,省政府金融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江西保监局和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处室负责人出席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启动仪式,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江西省政府2012年新增设的一项民生工程,这是省政府继2007年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以来又一件强农惠农富农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件大事。2012年8月,省政府又出台了《江西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并将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纳入2012年的民生工程,将农业保险由农村生产延伸覆盖到农村住房,逐步构建起全省农业、农村、农民三位一体的“三农”保险新体系。

  房屋作为农村居民赖以生存的生活住所,是广大农民群众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农房安危直接关系到农民生产生活的安危。江西是个多灾易灾的省份,每年都有为数众多的农村住房因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而倒塌,据统计,2008年至今,全省因灾倒房农户已达8万多户,直接经济损失超千亿元。这部分农户因灾倒房,又因倒房而致贫、返贫,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启动和实施,不仅拓展救灾渠道和完善救灾机制,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还能够有效保障农户住房利益,减少农户受灾损失,创造一种社会保险与政府救济相结合的抗灾救灾新机制,可有效地解决救灾渠道单一化、勘损定损简单化、救灾补助平均化等问题。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创新了保险与政府救助相结合的抗灾救灾新机制,有利于发挥保险的灾后补偿作用,提高农村群众抗御自然灾害和灾后重建的能力;有利于改革传统救灾机制,拓展救灾渠道,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精确反映灾情,提高救灾资金补助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维护基层稳定,改善干群关系;有利于提高农村群众的保险意识和抗灾救灾能力。

  江西省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采取农民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方式,选择了省内因自然灾害房屋倒塌较为集中的萍乡、赣州、九江、景德镇、南昌、上饶6个地市开展试点,6个试点地市所有农户540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62%。通过试点不断积累经验,逐步推进政策性农房保险覆盖全省。根据《江西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江西省农村住房保险对因暴雨、暴风、洪水、雪灾等各种自然灾害和火灾、泥石流等意外事故造成房屋倒塌的给予理赔,每户保险保障10000元。为了做到科学合理,江西省农村住房保险根据省民政厅提供的5年倒房数据进行测算,对6个试点地划分为三类风险区域,实施不同的保险费率和补贴政策,萍乡和赣州为一类风险区域,每户农房保费为12元,省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各补贴4元,农户自缴4元;九江和景德镇为二类风险区域,每户农房保费为10元,省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分别补贴4元和3元,农户自缴3元;南昌和上饶为三类风险区域,每户农房保费为6元,省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分别补贴3元和2元,农户自缴1元。除此之外,对于分散供养的“五保”人员,由省、县两级财政各按50%的比例全额承保保险保费,充分体现了政府和党的关怀。

  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作为全省政策性农房保险的承办机构,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投身新农村建设,始终坚持从江西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把服务三农作为各项经营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努力帮助农民和基层政府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开办了能繁母猪、水稻、林木、油菜、柑橘、烟草等十多个农业保险险种,农业保险覆盖了全省90%以上的森林、75%以上的能繁母猪、40%以上的水稻,累计提供保险保障1712亿元,受益农户500余万户次,在防范农业灾害风险、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和谐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初步实现了政府得民心、百姓得实惠、保险得发展的三赢局面。

  通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不断延伸农业保险服务触角,优化农业保险服务机制,与千千万万农户建立了直接的服务关系,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全新的面向农村、服务三农的农村服务组织架构,建成乡镇一级三农保险服务站1055个,村级服务点8294个,乡、村两级协保员10599名,基本实现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全覆盖,也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积累了重要的制度建设和经营管理经验。

来源:今视网

责任编辑:袁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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