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8日
9月17日,记者从有关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全面落实国家、省规定的人口计生奖励优惠政策,更加突出计生困难救助、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和普惠中的特惠政策,切实增加奖励优惠政策含金量,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加快发展、转型发展成果。
据介绍,《意见》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女(含一女)户,由60岁提前到50岁开始享受国家奖扶政策;符合条件的农村二女(含一女)户孩子考上大学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以上奖励;农村二女户家庭孩子和城乡独生子女死亡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救助;农村独生子女考取二本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以上奖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二女户建房在60平方米以上的,补助不低于1.2万元;农村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建房在60平方米以上的,每户补助3000元至5000元等。
市领导刘建平出席会议。(记者杨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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