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保险机构代销基金“读秒” 征求意见在即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5日

本报记者 支玉香 深圳报道

保险机构代销基金已渐行渐近。

9月24日,证监会基金部主任王林在“前海·财富管理的新机遇”论坛上指出:“就保险类机构申请基金业务销售工作,与保监会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磋商,完成了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制定,即将公开征求意见。此外,我们还积极调研期货公司销售基金的事宜。”

目前,基金的销售渠道主要有银行、券商和基金公司直销,其中银行渠道一家独大,占据开放式基金销售额的一半以上。银行的尾随佣金让基金苦不堪言,而证监会也在致力于支持独立销售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

王林介绍,新批准9家国内销售基金的基金销售资格,5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有力推动了基金多元发展。

在建设基金多元化、多层次基金销售体系上,不仅销售渠道得以扩容,证监会也将继续推动行业汇费率改革。

“在坚持固定管理费模式为制度的基础上,从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减轻投资者负担两方面,通过放松费率管制的方式,适当降低行业整体收费水平。通过强化费用信息披露,来强化行业收费透明化。通过调整费率机构,向持有人,向投资人的利益让步。通过收费模式的创新,实现差异化发展,推动建立服务不停的公募基金市场化收费机制,努力降低市场成本,促进行业发展。”王林表示。

除此之外,基金公司的阵营也将继续扩大。

王林表示,目前正在配合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以适当扩大商业银行范围,在试点办法完善后,将与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定试点商业银行名单,并进行试点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审核工作。

业内人士分析,此举意味着银行系基金公司的队伍将会进一步充实。

(21世纪经济报道)

分享: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肖春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