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虔城车市 >> 正文内容

源头澄清:汽车排污费并非全国性政策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9日

    目前仅京深在研究,何时出台尚未确定

  国庆节前,一则《政府正论证汽车排污费》的新闻引起了媒体关注,据该报道称,“北上广深”四座城市将作为第一批试点城市。但昨日,透露该新闻的当事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向《证券日报》澄清,上述报道误解了其原意,“汽车排污费是北京与深圳两个地方政府在做,并非全国性政策。”

  为此,记者向北京市发改委有关负责部门进行核实,该部门负责人表示,政府的确正在论证汽车排污费的可行性,但何时出台现在还未定。

  据了解,2009年,北京市就传出或将考虑征收汽车排污费的消息,但未见进一步推进。今年6月份,北京市政协召开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提升首都空气质量的建议案》,共19项内容。市政协建议,通过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老旧高排放车区域限行以及征收机动车排污费等手段,控制在用车强度。

  但以什么为依据征收,上述北京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会发布征求意见稿,或采取听证会的方式,再做定夺。”

  不过有消息称,汽车排污费将按照排气量征收,即排气量为1.0以下、1.1—2.0、2.1—3.0、3.1—4.0,4.1—5.0,分别按不同额度的税费征收。

  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徐炜也在早先表示,为了控制汽车保有量的过快增长,推广新能源汽车,根据深圳市政府公布实施的《深圳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决定在2012年年底前,研究制定按传统燃油车排气量征收排污费。

  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认为,汽车排污费不能操之过急,需要公平、合理制定征收标准。“汽车排污费按排量征收,存在较大争议,每个人车辆的使用时间和路程都不同,所以对城市拥堵和大气污染的影响也是不同的,按排量征收好比一刀切,每个人都要支付同样费用,有失公允。”他建议,应将汽车排污费纳入油费中,根据加油次数和频率收取相应的费用。

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岳 伟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