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9日
“68422起事故、794人死亡、2473人受伤”,长假期间高速公路以及全国道路密集发生的交通事故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记者昨日获悉,公安部日前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年1月1日起,要求驾龄1年以下的实习期驾驶人不得独自上高速。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被称为实习期。1994年,公安部令第20号《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首次明确提到:实习驾驶员不准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但在10年后公安部又宣布废止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而此次公安部规定,驾龄1年以下的实习期驾驶人将被重点管理,如果驾车上高速必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闯红灯将受到更严厉处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
同时完善驾驶人考试制度,为增强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对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的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确保更多小汽车驾驶人考试合格后能够独立驾车上路,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对复杂条件的能力。
另外,此次规定也明确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校车许可条件审查,发放校车标牌和校车驾驶人资格许可的业务程序和要求。其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