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赣州金融 >> 正文内容

偶然拾卡不还 意外“得钱”获刑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金园园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5日

    拾得他人银行卡后理应归还失主,却轻易试出密码从卡中取走现金,付某近日被崇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一日,一直无业赋闲在家的年轻男子付某在路边偶然拾得他人银行卡一张,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找到失主,而是立即到自动取款机上试密码,一试便发现该银行卡的密码就是初始密码。付某喜不自胜地从卡中取出18000元据为己有,随后将该卡扔掉,以为无人知晓。谁知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立即通过银行的摄像记录锁定犯罪嫌疑人,将付某抓获归案。

    检察人员提醒,银行卡等重要物品的密码设置,尽量不要使用初始密码或出生日期等简单易猜的数字作为密码使用;同时,在使用过这些重要物品后,最好检查一下该物品是否放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分享: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李华林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