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5日
11月4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今年我市将推广中央财政补贴的节能灯51万只,涉及4家企业的3类产品。有需要购买的企业和单位、城乡居民可与推广企业联系或到居住地的指定推广点登记购买。
据了解,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2012年我市将推广中央财政补贴的节能灯51万只,中标的产品有:广东美的照明电气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功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横店集团得邦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功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厦门通士达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功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财政补贴的受益对象包括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大宗用户是指工矿企业、商业、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宾馆、写字楼、公共场所等;城乡居民用户是指以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为代理购买单位的用户。按照规定,在中标价格的基础上,对大宗用户每只节能灯中央财政补贴30%,对城乡居民用户每只节能灯中央财政补贴50%。购买办法为:大宗用户可直接与推广企业签订供货协议,每个大宗用户购买数量不低于100只;城乡居民可凭相关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到居住地指定推广点登记购买,每个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数量不得超过10只。所有中标产品限时、限量推广,即日起,大宗用户可与推广企业联系购买,居民用户可到居住地指定推广点登记购买。
据悉,大力推广节能灯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快实施绿色照明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市自推广节能灯以来,共推广使用节能灯300多万只。(黎声京 记者杨晓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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