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3日
11月30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确定我市为第二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
据了解,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赣州绿色崛起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促进苏区振兴发展;有利于我市锁定绿色发展模式,构建支撑赣州持续崛起的战略产业,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同时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与生态更大的双赢。
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完善低碳发展规划,建设以低碳、绿色、环保、循环为特征的低碳产业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以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着力推进碳汇交易中心项目。(黎声京 记者杨晓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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