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3日
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同意,上海黄金交易所(下称“金交所”)于今日起试运行银行间黄金询价业务。经金交所核准的市场参与者可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汇交易系统以双边询价方式进行黄金交易,并通过金交所进行清算与交割。
银行间黄金询价业务的推出,将有利于满足黄金市场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进一步丰富市场交易模式,不断深化市场功能,促进形成多层次的黄金市场交易体系。
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业务交易规则》有关规定,金交所银行间黄金询价业务的收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且为双向收取。另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业务违约处理细则》等有关制度规定,银行间黄金询价交易的违约罚息分为主动违约、被动违约和交易未确认的违约的三类,三类情况的罚息率分别为0.4%。/日、0.2%。/日和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