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7日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缴存方面的鸿沟浮现,引发外界关于“隐形福利”的拷问。
中共十八大报告在提出“收入倍增”目标的同时,明确要求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陈祖信说,公积金的住房互助基金性质,决定了它眼下并不是调节收入分配的工具,希望公积金和收入分配改革相配套。【编注:某专业财经媒体最新报道,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已重点锁定工资制度、税收制度、央企收入上缴三大内容。但方案的对外公布时间目前尚未确定,“制定并不意味着马上公布,最可能的(公布)时间是明年3月。”】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书记肖恒光说,公积金到底是互助性质还是社会保障性质?从现在的执行情况来看是“两不像”,修改条例首先是厘清该制度的性质。
广东月公积金缴存总额最高9500元最低135元
据记者在北京、广东、湖北、陕西、内蒙古等地调查,公积金缴存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行业差距悬殊。比如,在内蒙古乌海,神华蒙西煤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月缴存额最高为5625元,工行乌海市分行的职工月缴存总额最高是2712元,而当地公交公司职工月缴存额每人仅为100元。
2011年至2012年6月,武汉市月人均缴存公积金总额最高2787元,最低为166元。广东省最低的月公积金缴存总额约为135元,最高的9500元左右。
据武汉市审计部门审计,公积金缴存额度行业排序靠前的是金融业、电力、燃气及水的供应、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缴存靠后的几个行业是居民服务、制造、住宿和餐饮、批发和零售。
——地区差距比较大。2011年陕西榆林市人均缴存总额为3800元,还不及东部发达城市一个月的缴存总额。一些中西部中小城市公积金缴存覆盖率偏低,个别地方只有50%左右,而东部或大中城市已经达到80%至90%。
——各地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不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但是,不少地方或是延续既有的标准,或是根据发展需要做了调整,缴存比例低的不到5%,高的已达到25%。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也不一致,有的地方采用的是基本工资,有的地方是职工的津补贴和工资之和。
“住房公积金缴存应该统一比例和基数范围”
由于缴存额度的偏差,使得公积金账户资金“贫富不均”。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马能清等业内人士认为,作为已出台20年的政策,公积金管理条例亟待修改和完善。(编注:人民日报12月3日在题为《地方先行,寻路公积金改革》的报道中说,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持续了相当一段时间,有望明年正式公布,“《条例》的修订应着眼于简化公积金办理手续、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缩短审批的时间。同时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并适当延长公积金的贷款年限等。此外,应与金融机构协商,在某些情况下进一步降低公积金的贷款利率。”)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夏卫兵认为,作为全国性的征收费用,步调需要一致。虽然全国工资有高有低,但是社保比例是一样的,公积金缴存统一比例、统一基数范围是必然趋势。
“但是就算标准都统一了,还是无法实现所谓的公平,公积金缴存的差距不是公积金制度引起的,病根在于收入分配不均。”夏卫兵说。
陈祖信说:“一些私营企业如果效益好,通过较高的公积金激励优秀人才无可厚非。”但实际上不少垄断企业以“垄断资源”获取高额利润,向职工发放天价公积金,百姓当然不满意。(编注: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此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收入分配改革亟须打破行业垄断,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部分垄断行业。同时,加大对垄断行业占有国有资源的相关税收征收,提高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上缴比例,从源头上调控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