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4日
近日,五矿东林照明(江西)有限公司工人在检测高效稀土节能灯产品质量。赣州素有“稀土王国”之称,《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下发后,将为我市稀土产业链相关企业带来重大发展机遇。 李慧 记者刘念海 摄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1月10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赣州市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这将给赣州带来怎样的发展机遇?1月13日,国税、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企业减负效应立竿见影
赣州市国税局副局长李日胜说,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将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给目前已在赣州投资的企业带来立竿见影的减税效应。据初步测算,赣州市鼓励类产业内资、外商投资企业2012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我市国税系统征管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1.5亿元,惠及企业1200多家。
章贡区地税局副局长易欢歌介绍,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规定的江西省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目前,章贡区这类企业还不多,初步统计只有赣州江环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赣州特精钨钼业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李日胜说,优惠政策的实施也将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将有力促进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推进精深加工的积极性。
目前,我市国税系统征管的从事钨、稀土生产加工的企业共有148家,但大部分企业还只是生产初中级产品,钨产业企业大多生产到仲钨酸铵(APT)和钨粉环节,稀土产业企业大多生产到稀土氧化物,对照三个目录看,能够享受15%优惠税率的企业较少。如果企业能进行产业升级,进行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炼技术开发,如进行硬质合金深加工和稀土磁性新材料深加工,就能享受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可以少缴40%的企业所得税。
吸收人才技术资金聚集
李日胜说,优惠政策的实施,将使赣州“洼地效应”显现,吸引人才、技术、资金聚集。由于原可享受15%优惠税率的厦门、珠海、汕头、深圳等经济特区已按25%税率征收所得税,如果沿海地区企业把经营地转移到赣州来,企业所得税税率就能够由25%变为15%,税负能下降40%。相对西部地区,赣州区位优势明显,赣州到珠三角、港澳地区交通便利,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有序承接沿海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吸引沿海发达地区的优秀企业、优秀人才到赣州投资兴业。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李日胜认为,优惠政策的实施也将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投资结构优化,提高投资质量。服务业中的租赁服务,经济、会计、节能、环保等咨询与服务,广告策划制作,软件开发等适用鼓励类产业可享受15%所得税优惠税率。我市可以通过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引进有实力的境内外公司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服务企业进驻赣州,带动赣州服务业发展。(杨心光 李荣慧 记者杨小林 见习记者邓伟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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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举措贯彻落实优惠政策
全市财税收入有望快速增长
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是否会对赣州财税收入的增长产生影响?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市国税局副局长李日胜表示,我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从短期来看会减少税收,财政收入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这一政策对促进赣州经济发展和财税收入增长具有重大意义。
李日胜说,实行这一政策,让企业少缴税,企业将有更多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进行技术改造,增强企业的活力,使现有企业做大做强。同时,税收优惠政策将吸引更多有竞争力的企业来赣州投资,目前就有不少企业有来赣州投资的意向。这样将有利于赣州经济总量增大。因此,从长远来看,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将极大地促进赣州经济发展,税收收入、财政收入总体上将得以快速增长。
为此,国税部门将积极处理好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和组织收入两者的关系,采取多项举措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国税部门将与地税部门联合,及时制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备案管理办法,明确企业具体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办理程序和要求,确保企业及时享受到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对企业的纳税辅导,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做好纳税辅导。(朱书胜 记者杨小林 见习记者邓伟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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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赣南老区的特殊关爱
赣州是著名的革命老区,曾为中国革命作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经济发展仍然滞后,人民生活仍然比较困难。为尽快改变老区落后面貌,与全国人民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赣州市委、市政府积极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开展“二十万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和扶贫现状大调研,摸清摸准市情。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十分关心革命老区发展,去年4月12日派出国家部委联合调研组赴赣南调研。去年6月28日,《若干意见》正式出台,其中核心的优惠政策之一就是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若干意见》的出台给赣州发展带来了亘古未有的重大历史机遇。今年1月1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这是对《若干意见》精神的具体落实,使赣州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正式进入实际操作层面。
网友热议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下文明确赣州市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广大网友纷纷留言,希望能借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大力推进赣南苏区实现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IP地址为183.60.255.×的网友:感谢党和国家对我们赣南苏区的大力支持,给我们老区这么好的政策。赣州人回家建设美丽新赣州吧!
网友“刘小晨”:《通知》已经下发,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最重要的是如何利用好这一政策。《通知》中的财税优惠政策对于吸引更多的投资商来赣州投资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营造更好的投资环境,以吸引更多的投资商来赣南投资。
网友“龙南夹湖宋声旺”:就像《若干意见》出台一样,《通知》必将掀起经济建设的热潮。这一优惠政策在赣南苏区实行,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赣南苏区的扶持。作为基层工作者,要学习把握好这一政策,为赣南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网友“一览众山小”:赣南有着丰富的资源,再加上优惠的税收政策,想必对企业有足够的吸引力。
网友“陈小强”:赣州企业迎来如此给力的税收政策,只要肯努力奋斗,赣州企业将驶入发展的快车道。
网友“绝恋校草”:这是赣州人民在2013年迎来的一个开门红,赣州的企业迎来了新的希望和机遇,赣州的明天会更好,祝福赣州! (见习记者邓伟韬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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