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4日
赣州市是国内重要的轻型(轿车)零部件生产制造基地之一,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将为该市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带来的重大发展机遇。获悉这一好消息后,该市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从业人员欢欣鼓舞,他们鼓足干劲扩大产能,并力争新的一年在科技创新、海外业务拓展等方面跃上新台阶。图为工人在赣州经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数控机床前忙碌。(郭芷汇)
记者从赣州市获悉,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赣州市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
赣州是革命老区,曾为中国革命作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经济发展仍然滞后,人民生活仍然比较困难。为进一步帮助和支持赣南发展,201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给予包含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在内的财税、投资、金融、产业、生态补偿和对口支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对赣南苏区进行扶持。
1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对赣州市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自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介绍,赣州18个县市区全面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将直接惠及当地钨和稀土等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及应用产品生产、汽车零部件制造、脐橙等特色农产品生产等至少20余个产业,有利于赣州市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从而助推赣南苏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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