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记者廖福玲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4日
赣州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总部经济提供了很好的政策空间,有利于吸引外来企业将企业总部设立在赣南,助推赣南苏区实现跨越式发展。1月12日,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这名负责人说,赣州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将可以减轻赣南本地企业的负担,涵养税源。按“对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我市企业的受惠面很大,大多数的农业、工业、现代服务业都属于税收优惠的范围。具体而言,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将直接惠及钨和稀土等有色金属深精加工及应用产品生产、汽车零部件制造、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现代服务业以及脐橙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等20余个产业。
与此同时,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将为赣州带来巨大的政策洼地效应。赣州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不仅有利于承接广东、福建等东南部产业转移,带来大量资本的涌入,并吸引沿海发达地区的优秀企业、优秀人才到赣州投资兴业,而且有利于促进本土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发展格局,引导企业延伸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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