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息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5日
一个省份同时实施两个区域性国家发展战略,这样的机遇在全国也不多见。
2009年12月12日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日子,《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正式获国务院批复,这是我省第一个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区域性发展规划,是江西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顺应了世界发展潮流,凸显了江西的战略地位,为我省在激烈的区域竞争中抓来了一手不可多得的“王牌”。
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正式出台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振兴发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由此,两个国家战略为我省发展构筑了南北呼应、竞相发展的喜人格局。
关系全省人民子孙后代福祉
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是引领江西长远发展的大战略;是惠及全省、造福子孙的大工程;也是实现江西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大机遇;更是中国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的生动实践。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不仅对江西的发展意义重大,同时为中国大湖流域的综合开发提供了一个巨型示范样本。
省委书记苏荣在谈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曾表示,鄱阳湖的保护治理和鄱阳湖的经济开发关系江西未来的发展,关系全省人民子孙后代的福祉。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保护生态入手,再延伸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既保住“一湖清水”,又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努力把鄱阳湖保护开发推向新的阶段,使之成为生态优美、经济快速发展、产业层次较高、城乡协调发展的功能区。
五年来,省委省政府顺应发展要求、把握发展方向,准确提出了一系列科学发展、加速崛起的重大战略——以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龙头,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动力,以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为引擎……2012年,省委省政府又鲜明地提出了构筑区域发展格局的新思路: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两区一带”功能分区特色明显
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需要,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的不同特征和经济地域的内在联系,我省提出了符合实际、特色明显的“两区一带”功能分区,即:湖体核心保护区、滨湖控制开发带和高效集约发展区。
湖体核心保护区:范围为鄱阳湖水体和湿地,以1998年7月30日鄱阳湖最高水位线(吴淞高程湖口水位22.48米)为界线,面积5181平方公里。区域功能是:强化生态功能,禁止开发建设。
滨湖控制开发带:滨湖控制开发带范围为沿湖岸线邻水区域,以最高水位线为界线,原则上向陆地延伸3公里,核定面积3746平方公里。区域功能是:构建生态屏障,严格控制开发。
高效集约发展区:范围为区域其他地区,面积4.22万平方公里。区域功能是:集聚经济人口,高效集约开发。
生态环境指数连续3年全国第三
以森林覆盖率上升为63.1%为主要标志,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我省生态环境指数连续3年居全国第三位,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
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契机,江西正努力转变发展方式,探索一条生态文明与经济文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路子。
◎规划区内共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7个、省级121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省级106个◎创建国家森林城市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3个,全国生态文化村3个,国家级园林城市7个,省级生态园林城市4个
资金项目滚滚而来 品牌效应逐步显现
近五年来,我省以真诚的态度、真挚的情意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国家部委支持我省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加深。全力争取,全力对接,全力推进,资金、项目、政策支持滚滚而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品牌效应逐步显现;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重大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齐头并进,一幅富裕和谐秀美的画卷,正在赣鄱大地徐徐展开。
积极争取国家重大资金支持
五年来,我省积极争取国家重大资金支持;争取财政部加大对区域内民生工程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争取国家发改委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保等项目资金上给予更大倾斜;争取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在土地开发整理、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金上优先安排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已有60个部委、央企和金融机构与我省签署了联合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战略合作协议
◎争取各类支持资金约526亿元,重大项目159个
吸金能力明显影响力日益增强
招商引资工作多年来一直是江西开放型经济的主要亮点,作为我省发展龙头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日益增强,已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有力引擎。
◎新批外商投资企业215家,实际利用外资18.15亿美元◎全省144个增资扩股外资项目中,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占90%◎2011年香港招商周期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签约项目45个,外商投资总额60.3亿美元◎2009年区内生产总值4491.39亿元;2010年达到5544.76亿元,同比增长14.6%,占全省经济总量的58.7%;2011年再次突破6000亿元大关,达到6805.48亿元,同比增长12.8%,占全省比重为58.8%。
值得关注的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吸金能力很明显,截止到2012年第三季度末,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实际利用外资近90亿美元。
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
在振兴发展中先行先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在全力挺进之际,赣南人民也发出了加快发展的由衷希望。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革命老区发展,2012年4月12日派出国家部委联合调研组赴赣南调研。
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正式出台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振兴发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既是一项重大的经济任务,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对于全国革命老区加快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和示范作用,确定了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同时给予包含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在内的财税、投资、金融、产业、生态补偿和对口支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对赣南苏区进行扶持。
去年11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18条政策措施。这18条政策措施,主要围绕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主题,支持在振兴发展中先行先试、支持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支持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企业登记注册和服务体系。
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惠及赣州2000余企业
今年1月1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赣州市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这是对《若干意见》精神的具体落实,使赣州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这一重头利好政策正式进入实际操作层面。
自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赣州是我国华东地区唯一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的设区市,已然成为“中部的西部”“老区中的特区”。
根据2011年赣州市国税、地税系统数据,预计有2000余户企业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要求,每年将为企业减税2.5亿元以上。同时,对鼓励类企业在投资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将为企业节约10%左右的设备进口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