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5日
近日,环保部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对于环保部的相关意见,我市环保部门将积极配合、及时落实,切实保障我国南方地区生态安全。
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环保部提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及污水管网配套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提升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危险废物收运和处置管理水平,支持建设赣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争取到2020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环境目标,生态环境优良,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近年来市环保部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有排污口进行了全面取缔,中心城区建成了两个水质自动监测站、4块环境信息电子显示屏,全市共建成4家无害化生活垃圾填埋场。市环保局将加强对17个县(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对不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需求的章贡区等,将尽快启动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据了解,赣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已在赣县沙地镇选址,预计今年上半年可以开工建设。
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环保部支持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加快崇义、南康、赣县、大余、章贡区等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指导赣州等市开展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试点。采取关停并转、升级改造、深度治理等措施,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治,推进涉重金属企业的入园管理和统一治污。
依托资源优势,赣州已经形成有一定规模和发展潜力的有色冶金、稀土、氟盐化工、新型建材四大矿业体系,在矿业经济得到发展的同时,也给赣州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重金属污染治理带来了巨大压力。对此,市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投入,重拳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崇义、南康、赣县、大余、章贡区等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历史遗留问题的综合整治,开展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示范。
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
《若干意见》提出,要把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建设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稀土、钨稀有金属产业基地。环保部也提出,要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做大做强稀土、氟材料、钨稀有金属、建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建设瑞(金)兴(国)于(都)经济振兴试验区、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赣粤产业合作区。加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严禁高污染行业和落后生产能力转入,在产业有序转移过程中推动实现转型升级。
目前,市环保局已按照国家稀土行业准入条件和环保核查的相关要求,提高准入门槛,加强对稀土、钨矿等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依法关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稀土矿山,提高保证金标准,落实开发开采企业的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另外,对城市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应用等重大产业规划和建设项目依法开展环评,优化发展布局,促进稀土、钨等资源优势产业结构的调整。
争取东江源生态补偿试点
环保部提出,支持将东江源、赣江源等纳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改善流域源头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研究建立东江等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指导和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境内河流生态补偿机制。支持提高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系数,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在不久前举行的第四届“生态东江源(香港)论坛”上,省、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与部分与会人士建议设立东江源生态补偿试点,呼吁社会各界共同推进东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的设立。市环保局还将积极推进开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费,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争取早日将东江源纳入生态补偿试点。(见习记者谢星星 实习生黄水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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