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2日
近日,水利部正式下文命名2012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兴国县等11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兴国县曾因水土流失严重,被国内外水保专家称为“世界水土流失之最”和“江南沙漠”。经过30多年锲而不舍的综合治理,如今的兴国已是满目葱茏,山地植被覆盖率上升到82%,成了名副其实的“江南绿洲”。去年5月,水利部组织专家组前往兴国实地调研,认为兴国县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机制健全,管护责任落实,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考评标准。
据了解,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是指达到相应考评标准,在我国生态建设中发挥重要引领带动作用的各类水土保持区域总称,包括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城市、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三类。此前,水利部已命名了内蒙古准格尔旗、陕西吴起县两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记者周善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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