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9日
新华网江西频道3月29日电 从相关部门获悉,今年起,江西省城市和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费养育标准首次实现统一,分别增加130元和30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
今年起,江西省城市和农村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570元和40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分别增加130元和300元。城乡福利机构抚养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100元。
此外,今年江西省再次提高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500元,增加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