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记者王长颉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1日
3月29日,记者从赣州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全市上下执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规定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悉,全市取消举办会议124个、合并会议74个、取消举办活动78个,取消文件87个、简报(内刊)168个。2012年12月,市接待办接待经费同比下降69.8%。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大幅减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同比下降26.05%。市纪委、市监察局组成了20个明察暗访组,先后6次开展明察暗访,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26个单位和22人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对4名党员干部立案调查,并对其中的2名副科级干部给予了免职处理。
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的典型案件。
通报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6类典型案件及处理情况
违反工作纪律
瑞金市工商局局长林某抓“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作风不扎实,受到免职处理。定南县、石城县部分县直单位“三送”干部督查时不在岗,单位主要负责人被诫勉谈话或在县电视台作表态发言。
公车私用
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公车私用,被免职处理,进行诫勉谈话。上犹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体育局等单位个别干部公车私用,被全县通报批评。
公务用车交通违法
赣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环境监测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公开检讨,并通报批评。赣州移动分公司、赣州供电公司、赣州市邮政局、江西通威集团、赣州市工商局、赣南地质调查大队、赣州电信分公司、赣州铁路公安处、赣南公路勘察设计院等34个单位的公务用车在中心城区交通违法受到重点处理,被通报批评。
违规利用公款接待
信丰县一乡镇中心小学校长曹某、副校长郭某和刘某等人违规利用公款接待,接待返程途中刘某醉酒驾车撞人致死,责任人受到免职处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
党员干部参与赌博
兴国县水保局、县项目办,安远县职业学校、版石中学等单位的8名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分别受到免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等处理。
违规操办婚宴
宁都县一名村党支部书记,瑞金市一名乡镇民政所所长违反规定操办宴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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