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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江网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2日
大江网讯 记者欧阳远媛报道:近日,江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以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与周边省相衔接为原则,参照周边省份高速公路收费状况,适当调整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实行全省高速公路统一标准收费管理。具体标准可登录江西省发改委及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查询。
新的收费标准于2013年4月1日执行。调整后的江西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将达到中部地区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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