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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广告违法 两种药品在赣州下架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7日

    因利用专家、患者等名义作证明,夸大治疗范围及效果,4月16日,在我市市场上销售的“锁阳固精丸”“鹿王牌参茸丸”两种药品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下架,暂停销售。

据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经该局广告监测发现,今年2月至3月,在广播媒体播放的“锁阳固精丸”(生产企业: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1732)广告和“鹿王牌参茸丸”(生产企业: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198)广告,其宣传的内容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有涉性低俗内容,夸大治疗范围及效果,且有不科学表述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并利用专家、患者等名义作证明,属严重违法的广告宣传。

市食药监局对上述两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其在全市范围内销售。同时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虚假广告宣传,如发现上述药品在我市任何地方销售均可举报,举报电话8377892、8377893。 (胡芳 记者王长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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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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