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7日
因利用专家、患者等名义作证明,夸大治疗范围及效果,4月16日,在我市市场上销售的“锁阳固精丸”“鹿王牌参茸丸”两种药品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下架,暂停销售。
据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经该局广告监测发现,今年2月至3月,在广播媒体播放的“锁阳固精丸”(生产企业: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1732)广告和“鹿王牌参茸丸”(生产企业: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198)广告,其宣传的内容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有涉性低俗内容,夸大治疗范围及效果,且有不科学表述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并利用专家、患者等名义作证明,属严重违法的广告宣传。
市食药监局对上述两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其在全市范围内销售。同时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虚假广告宣传,如发现上述药品在我市任何地方销售均可举报,举报电话8377892、8377893。 (胡芳 记者王长颉)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