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4日
新华网江西频道4月24日电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息,为规范约束开发建设行为,江西将省域空间划分为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等三类管制分区,重点对空间资源利用矛盾突出、城镇与区域发展不协调以及影响全省整体发展的重要地区实施直接或间接管理。
据了解,省级政府重点管理地区主要包括,区域绿地、跨省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上游矿产开采与城镇协调发展区、跨地区水源涵养及水质监控区域、区域基础设施通道、战略性发展空间、重大交通枢纽地区、跨地级行政单元的开发建设区域等,空间管制主要分为监管型管制、调控型管制和协调型管理三级。
监管型管制和调控型管制对象以及历史文化街区中涉及的重大建设项目,应提交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审查同意后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