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3日
5月2日,记者从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获悉,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从本月起实行常态化受理,申请家庭可登录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网了解相关公租房政策条件。
据了解,凡符合条件的市中心城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可在正常工作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街办(镇政府)提出申请;非市中心城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可在正常工作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办(镇政府)提出申请。由街办(镇政府)组织进行初审和第一榜公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牵头,联合街办(镇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等对第一榜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进行联合会审及第二、第三榜公示。申请家庭可在申请所在地街办(镇政府)查询每榜公示情况,或登录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网住房保障专题网页查询第三榜公示情况。第三榜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进入摇号名单,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可供房源情况,适时统一组织公开摇号。(赖绚娜 记者任仕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