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0日
5月16日,赣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女警中队在开展两轮机动车专项整治时,查获了一起八旬老人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女交警“柔情”执法,耐心教育老人及其家人后放行。
5月16日上午,女警中队民警在赣州市长征大道市政中心路段开展两轮车专项整治中,发现一老人驾驶一辆超标电动车,民警上前示意老人停车受检,并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老人当场承认自己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并称自己已经80多岁了。执勤民警查看了老人的身份证件,确认老人已经81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老人已年过八旬,是无法申请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也不能驾驶电动车上路。
执勤民警当即联系了老人家属,并耐心地向老人及其家属解释无证驾驶车辆的危害性和危险性。在执勤民警耐心教育下,老人表示今后再也不驾驶机动车上路了。(曾颖敏 记者刘念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