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8日
“你好,你新房的家具买好了吗?”5月26日一早,瑞金市九堡镇山坑村村民钟先生接到这样的电话。钟先生告诉记者,自从买了新房后,他就不断遭到类似短信或电话的轮番“轰炸”,不胜其烦。
市民:买房后总接到推销电话
钟先生说,他最近在瑞金市买了一套新房,眼看快要交房了,他开心不已。谁料,最近几天,他不断接到推销装修材料、电器、家具的电话,苦不堪言。
“他们怎么知道我的姓名、电话、新房地址的呢?”钟先生感到奇怪,后来有个推销装修材料的人失口说出“是从售楼部知道的”,他才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被卖了。于是他找到售楼部理论,无奈对方不承认有这回事。
调查:5元可买到一名业主的信息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装修工告诉记者,要想弄到业主信息并不难,只要找到售楼部或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就成。如果双方熟悉,一般送点礼物给个红包就能得到;如果不熟悉,那就得花3至5元买一名业主的信息。
记者假装是建材店业务员到多家售楼部暗访。听说记者要买客户信息,售楼部人员起初都十分谨慎,说公司有规定,不准对外透露客户任何信息。经过再三交谈,一售楼部小姐把记者叫到一边,小声对记者说一条信息至少要5元,但记者要承诺不说出去,否则公司会处罚她。记者借口太贵了没买。
记者了解到,一些商家买到购房业主的资料后,还会将其转卖。如此一来,业主信息就成了“公开的秘密”。
律师:买房前可先约定保密条款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瑞金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钟律师。他认为,不论个人或是单位,凡窃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但只有在通过调查,掌握了其个人信息泄露的具体原因或渠道的情况下,业主才能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相应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目前,个人很难找到足够证据证明上述情况,因此业主维权难度很大。不过,业主在签订买房或入住合同时,可以在补充条款中追加一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个人信息”的保密条款,并约定违约责任。一旦侵权现象发生,可及时记录相关信息作为线索。比如,在与侵权方通话时录音,保留好对方发来的宣传单、上门推销的证据等。 (特约记者钟元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