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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关于招聘协警的公告

来源:赣州人事人才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30日

为大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创建更加优良的交通环境,为推动赣县经济加快发展、转型发展保驾护航,经中共赣县县委、赣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与文化知识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文化程度: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或退伍军人。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和明显缺陷,男性身高1.65m以上、女性身高1.56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无慢性疾病。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能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有为人民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技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特别是office办公系统操作;

      6、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7、其他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之规定。

      同等条件下公安院校毕业生或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三、岗位设置及要求

      (一)中队协警

      1、人数性别:若干名,男女不限;

      2、年    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办公室文秘

      1、人数性别:若干名,男女不限;

      2、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其他要求: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政审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10日止(双休日照常上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赣县公安局交管大队5楼行政综合办公室,地址:江西省赣县梅林镇赣新大道义源大桥旁,联系电话:0797—4445181;

      4、报名材料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和信函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赣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招聘协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填写《赣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协警报名登记表》,并发给《准考证》。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结构化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标准参照《赣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招聘协警面试评分标准》之要求执行。

      面试内容及要求: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残疾。

      (四)文化考试

      面试合格(60分为合格线)人员持《准考证》参加文化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①法律常识,②电脑操作和写作能力测试,二科合为一卷,总分100分。

      (五)体检

      按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二项相加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确定体检入闱对象。

      1、体检入闱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二项总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内容及要求:

      ①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要求执行。

      ②身体匀称,体重不低于50公斤,无过于肥胖或消瘦现象。标准体重(千克)=身高(CM)-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无色盲、无色弱,无重听、无口吃。

      ③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无乙肝,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等。

      五、聘用

      按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二项相加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赣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招聘协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和岗位实际需要等情况拟定招聘人选名单,在赣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门口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招聘对象与赣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六、待遇

      1、工资待遇:面议。

      2、被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七、赣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招聘协警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赣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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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人事人才网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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