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8日
6月25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抗骨质增生丸、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强筋健骨丸等23种药品和郑州百消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聚能离子百痛贴1种医疗器械广告因涉嫌广告内容严重违规,在我市被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责令暂停销售。
据了解,我市各级食药监部门近日对各县(市)电视台及广播电台在今年3月至5月播放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了监测,发现其中23种药品和1种医疗器械涉嫌广告内容严重违规。违规情况包括,处方药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且夸大治疗范围,与审批的广告内容不一致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辖区内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暂停销售使用这些广告违规产品,如发现继续销售相关产品的,将依法从严处理。市民可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看暂停销售的产品名单,如发现这些药品和医疗器械在我市任何地方销售,可拨打电话(8377892、8377893)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