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31日
连日来,记者在赣州市中心城区主街道、小街小巷采访中,常常听到有市民说“碰到环境卫生等问题,想投诉却不知道找谁,有时还遭遇‘踢皮球’”。就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的事权问题,7月30日,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为了着力构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系,今年4月1日,市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部分事权调整实施方案》,将城市管理部分事权作出了调整。
在环境卫生方面,市环卫处负责市中心城区85条主次干道和与其相连接的桥梁的环境卫生管理、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冲洗洒水、果壳箱管理,以及新老城区主次干道临街门店、大中专院校的垃圾清运;章贡区、赣州开发区分别负责本辖区除市环卫处负责范围外的道路、小街小巷、庭院、“城中村”、住宅小区及乡镇(含站东大道)等区域卫生管理,以及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冲洗洒水、果壳箱管理。在静态停车管理方面,目前,已经全部由章贡区、赣州开发区负责其区域范围的车辆停放管理。在行政执法范围方面,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和公园、广场、桥梁范围(与市环卫处作业范围相同)以及赣州开发区迎宾大道、飞翔路、机场路的行政执法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章贡区、赣州开发区分别设立派出机构,受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负责除市本级管理范围、权限外的其他范围的行政执法工作。(记者萧森)